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1日訊 (記者 杜成)四川省發改委、四川省住建廳日前下發《關於進一步調整規範房地產交易收費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西服,從今(1)天起正式執行。《通知》稱,房地產交易時住房按建築面積收取,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收取3元轉讓手續費,存量住房每平方米收取6元轉讓手續費。
  該《通知》指出,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,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所屬的房地產交易機構在提供交易服務、辦理交易手續時收取。房地結婚產交易機構應當按國家和四川的有關規定,提供交易場所、市場信息、核定產權、現場勘驗以及其他與房地產交易有關的服務。所指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,包括房地產轉讓手續費和房屋抵押手續費,房屋租賃手續費暫停收取。
 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按以下標準計收:對於房地產轉讓手續費,住房按建築面積收取,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,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。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,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雙租辦公室方各承擔50%;而非住房按成交價的0.8%收取,最高收費不超過2萬元。
  對於房屋抵押手續費,按規定不得收取住房房地產抵押手續費;非住房房系統家具地產抵押手續費按貸款金額的0.1%收取,最高不超過2萬元,由抵押權人承擔。
  該《通知》還指出,符合以下條件的,免收房地產轉讓手續費:因政府進當鋪行基本建設、拆遷農民原有住房,在其他地方給予住房補償,土地由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的農民;新建保障性住房;因繼承、遺贈、婚姻關係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;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的;企業兼併或合併、作價入股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的。
  (原標題:四川今起調整房產交易收費 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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