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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是我國第14個記者節。在中國,記者節像護士節、教師節一樣,是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。
  北大老校長蔡元培曾說,“校慶日不是歡慶日,該是閉門思過日。”也許,用“閉門思過日”來定調今年記者節再恰當不過。北大每年的記者節公益活動都以“今天我們怎麼做記者”作為主題,因為陳永洲事件,媒體的公信力和記者的職業道德遭到了質疑,今年的“怎樣做記者”因此顯得格外沉重。60多年前,《大公報》主筆張季鸞給“記者節”界定了兩個方面的內涵:一是節日;二是節操。無論何時,節操都不能丟了,否則,節日只會成為“劫日”。
  眾所周知,新聞採訪權不是行政權力,也不是司法權力,它是公眾知情權,社會參與權、社會監督權的代表和延伸。為此,我們其實根本不用考慮為誰代言,我們唯一需要代言的就是真相。如果收了黑錢就昧著良心發批評文章,如果為了封口費就不顧職業道德,如果選定立場就做傾向性報道,那都是對這個職業的背叛。打撈隱藏在社會角落裡“沉沒的聲音”,讓無力者有力,讓悲觀者前行,並不只是虛空的說辭,而是這個職業的使命。
  當然,就像原南方周末評論員笑蜀說的,“希望與失望兼得,光榮與悲憤並行,驕傲與羞慚同在,這是作為中國記者的宿命。”相比“無冕之王”的美譽,“防火防盜防記者”在很多的時候其實更趨於實際。記者採訪被毆打、採訪器材被毀壞,被恐嚇、被報複甚至被跨省,都已經是很常見的現象;工作中可能遭遇的各種委屈與辛酸,不足為外人道也。特別是地方性媒體,“歡迎媒體監督”只是對上級媒體和外地媒體而言;本地媒體倘若敢越雷池一步,定然吃不了兜著走。
  所以,記者節最重要的任務,還是要重申對記者正當採訪權益的保護,對媒體合法監督權利的捍衛。不能因為出了一個陳永洲,就每個記者都是陳永洲;不能因為出了陳永洲事件,媒體監督權就可以不被尊重。著名新聞人普利策留下過一段名言,“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,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,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,審視海上的不測風雲和淺灘暗礁,及時發出警報。”
  做“船頭的瞭望者”,既是記者的職責,也是記者的權利,更是記者的信仰。(舒聖祥)  (原標題:為真相代言,做“船頭瞭望者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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